中堂镇斗朗片区C07-01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中堂镇斗朗片区C07-01地块(以下称地块)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斗朗股份经济联合社北王西路与觉华路立交西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8'26.21"、北纬 23°5'53.40",占地面积13236.89 m2。

地块四至情况:地块东南面紧邻北王西路,隔北王西路为富盈公馆3期;地块南面紧邻斗朗中心路,隔中心路为斗朗村;地块西侧南段为斗朗村民居住楼,地块西侧北段为斗朗苗圃;地块西北面和北面为机械加工厂;地块东北面为美雅贸易公司和觉华路,隔觉华路为中堂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地块东侧为觉华路与北王西路十字路口,隔十字路口为居益名府小区。地块规划性质为商居用地(R5),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一类用地。受东莞市中堂镇斗郎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广东中科英海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经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为保证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开展了初步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土壤初次采样在目标地块内实际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号SP01~SP09),布点密度为1471m2。另外,在目标地块西北面菜地相距76米和50米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点位号DS01和DS02),总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6~8m,采集4~5层土样,共采集43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土壤补充采样在原顺发漂染厂区域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号SP10~SP13),采样深度8m,采集5层土样,共采集20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

本次调查目标地块地下水布点按三角形原则进行布点,地下水初次采样在场地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即DW01~DW03),在场地土壤对照点布设对照井1个(即DW04),井深8m,地下水采样深度在监测井水面下0.5m以下,中堂镇斗朗片区 C07-0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第 240 页

本次调查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不含平行样)。地下水补充采样在原顺发漂染厂区域布设了2个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号U4、U5), 共采集2个地下水样(不含平行样)。

土壤初次采样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pH范围为5.6~8.92,以碱性土壤为主;7项重金属及无机物中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项均有检出,27项挥发性有机物除了1,1,1,2-四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共5项在所有点位均未检出外其余22项均有检出,11项挥发性有机物中除了硝基苯在SP01有检出和苯并[a]芘在SP03和SP06有检出外其余9项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在所有点位中都有检出,但所有检出值均筛选值。

土壤补充采样样品检测结果:各点位重金属锌、锰、钴、锑均有检出,但所有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各点位的13项挥发性有机物除了2-丁酮在点位SP11~SP13有检出外,其余12项均未检出,2-丁酮检出值远低于其筛选值。

因此,目标地块土壤样品所有检测指标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初次采样样品检测结果:目标地块场地地下水除了浑浊度超过地下水IV类水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要求。

地下水补充采样样品检测结果:除了浑浊度和锰在2个监测井都超过地下水IV类水标准限值外,其余59项的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IV类水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目标地块地下水达不到GB/T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要求。由于浑浊度属于物理性指标,锰属于一般化学指标而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在不饮用地下水的条件下,地下水浑浊度和锰缺少影响人体健康的途径,故目标地块场地地下水对人体健康无明显风险。

目标地块土壤所有采样点位的所有检测项目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目标地块地下水除了浑浊度和锰外所有检测项目浓度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要求。因此,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作为商居用地(R5)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具体报告详见附件:

《中堂镇斗朗片区C07-01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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