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到31日,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现场检查的通知》(农农(农药)[2019]154号)的部署,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派出现场检查组对我司申请的农作物残留试验领域进行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现场检查。
检查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570号)、《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农业部公告第2570号)、《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570号)、《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服务指南》(农业部公告第2636号)对我公司农作物残留试验领域的设施设备、人员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客观、公正的审查。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提问、关键人员座谈以及安排现场盲样检测、田间试验现场考核等方式,检查组认为我司农作物残留试验领域运行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环节。
我司将继续严格遵从相关规定,稳步提高残留试验能力,为社会提供可靠的农作物残留试验服务。
撰稿人:陈巧仪 审核人:黄红坤